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焉能止我。購物。




寫Bryan Boy絕不是因為我碰過那個,全馬只有一個卻折扣30%的The BB Bag。寫Bryan Boy絕對是因為不可不提到,我手挽Marc By Marc Jacobs的Marc Jacobs。

認識Bryan Boy比The BB Bag出生還早一點點。沒辦法說很喜歡的原因是珠玉在前(至於潮人寫blog,Wyman早已入駐我心)。Bryan Boy沒有穿Visvim 、Mastermind Japan、Cdg也是因素之一。獨孤一味沒有不好,但來來去去都是大牌如YSL、Chanel、LV。聊得起勁卻披不上身。會去Bryan Boy的部落格打個白鴿轉也只有在找資料的時候。

但要寫Bryan Boy就必定會牽連到Marc Jacobs馬克·雅各斯。是位生於紐約立足卻不止於美國時尚大師。馬克是同名品牌Marc Jacobs以及副牌Marc by Marc Jacobs的領銜設計師,並現任法國名牌路易威登的創意總監。

其實不難了解這麼一個大人物,為啥要破例提攜菲律賓這麼一個不過就是熱愛時尚和不過就是熱愛女裝男穿的blogger。首先,馬克本身就是男扮女裝的同好者。而且大師樂於參與小民活動,這點你可以從時尚大帝Karl Lagerfeld拿著Fake Karl包包(包上有"Karl? Who?’字眼)自我調侃地現身而得以證實。

Bryan Boy和Fake Karl包的共同點在於他們並不是默默無名,只是讓他們火紅的都不是高階時尚舞台。雖然Bryan Boy寫的都是大牌子但紅得是網際網絡。Fake Karl也同樣。揶揄的是時尚大帝,主攻卻是Fast Fashion的市場。與其說馬克和卡爾恩恤了高階層以外的民情,還不如說他們狼子野心想併吞主流市場的Fast Fashion。

只可惜 BB Bag並沒有Crossover Zara、Topshop這些,像Jimmy choo那樣惠澤街坊。而全馬只有一個的駝鳥材質BB Bag折扣30%的頭銜,跟全球限量十枚的Mastermind Japan x Rolex名錶沒分別。又與我何幹啊~篤鏘~


p/s:  (不如狠下心買Hermès絲巾。)

1 則留言:

  1. 大清早跑來重讀你的文字。什麽時候才要有新文章看呢,我愛看。即使是寫Tee也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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