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婚潮 or 潮婚?


定時購買時尚雜誌的舉動,讓我無意間購入了最新一期的British Vogue。翻開來看才發現主題是海陸空的新娘婚紗。原本想藉由大牌來推測我們這些平民的流行趨向的我,整個莫名其妙。還問了人,下一季是流行婚紗是不?盛怒地(因為該雜誌價格不太親民)差點就反手扔掉。不過,剛好碰上離我婚期不遠,而且價格還真的不菲(重點是這啦我承認),所以就"反正留著也是留著"地留起來了。


數日後,才由報章報導中獲知,原來是威廉王子要娶妻,在全英各地掀起琳琳種種的話題。想當然耳,英倫版Vogue豈能甘於人後。找到理由去原諒自己沒看內容就買雜誌的衝動後,接下來要做的當然是融入這沸騰的topic,只有參與才會讓人覺得那錢其實沒白花。除此,爾後某一年人們問到,大可用"跟威廉王子同一年"掩飾自己的對年份的善忘又可帶出自己對時事的貼近。


重點來了。所以。所以,我陸續買了好多本關於結婚、婚紗、禮服等的wedding雜誌。包括婚紗攝影。甚至曾一度懷疑自己是職業病,患上資訊搜索狂熱症。是的,我竟然將之視為工作地執行著。我面對工作雖偶有焦慮但同時具有不滅的熱誠(不滅是指持續兩三個星期),所以比較難過的人是準新郎。睏倦的眼皮在好幾次認真思索回答後卻回領我白眼,從此不管嚴刑拷問不管旁敲側擊不管欲縱故擒,就是不予置評地混過去。






慶幸的是(我是說他慶幸的是),店裡的事多次打擾了我的熱衷。於是,我又將身心投入回工作上。在我們確實收到結婚戒指以後,說真的心有覺得踏實了點。之前,就像在玩游泳池下憋氣的遊戲,越想讓自己穩穩沉入底卻越往上飄的虛浮。同一天,買了註冊穿的小花裙。配上自己手作的手拿花,或者多作一個髮飾或著耳環。給他買件新襯衫和領帶。應該就OK了。



嗯。年紀相仿的同學或朋友都相繼出閣了。我想當個三十歲前新娘也不太糟。走吧,親愛的。我們向另一個階段邁進。























2 則留言:

  1. 馬上噔噔噔跑過來
    字風還是一樣讓人舒服愉快而且因爲久違感動得快掉淚~

    (祝奢華極致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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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嘿。所以問愛卿有沒有餘力啊。
    關於文字 呵 獻醜了 就純屬一個階段式的紀錄吧。


    (非常感謝 妳也要揮灑不盡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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